剛自學校畢業時,東奔西跑總是找不到一份像樣的工作,雖然拿的是大學畢業證書,
學的也是熱門的大眾傳播,但是,因著個性的羞澀及嚴重的自尊心不足,所以老是拒
絕於傳播媒體的門外。
再經過整整四個半月的尋尋覓覓之後,我決定瞞住對我充滿期待的家人,到一家餐廳
上班。
初時,我對餐廳的輪班制度非常不能適應,常常是今天上晚班(從下午到凌晨兩點
),隔天上中班或早班(早晨七點到下午四點),弄得飲食睡眠都極不正常。但是,
漸漸地,我愛上了這樣一份時間〔不正常〕的工作。
因為我發現,這份常常可以把人累得跟狗一樣的勞力工作,的確可以暫時讓自己忘卻
所有的不得志和解決簡單得食宿問題。也因此常和同事們在下班後到附近的Pub玩到
很晚才回家。
那天早晨七點鐘,在我玩得通宵未回租處,而直接到餐廳去找早班的同事時,同事跑
來告訴我,有一個男人在等我。
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,慢慢走到同事指的卡座上(餐廳十點半開始營業),努力思索
著趴在桌上一頭亂髮的中年人是誰。
他睡得很熟,全身帶著風塵樸樸的狼狽,想必是很累、很累。我莫站了兩分鐘,才慢
慢從他側轉趴睡的臉上認出他來──他,就是我老爸。
原來,爸媽常打電話到租處找不到我,心裡早已懷疑我在台北根本不是如我對
他們撒謊得在一家出版社上班。
前一晚,母親夢見我半夜回到嘉義的老家,在門上猛敲、求救,擔心有什麼意
外,於是輾轉從我朋友口中問出我在台北市工作的地方,老爸於是頂著十二月的寒
風,連夜騎著摩托車前來。
騎了那麼久的車,天又那麼冷,他當然早累得不成人形。
那一刻,我第一次嚐到心碎的滋味
不久,我辭了工作,到補習班補習考普考,最後,我總算得到一份讓爸媽欣慰
的工作。
∼∼∼∼世上有一種愛會陪著你從出生到老去,那,就是『親情』∼∼∼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