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紀漸長,愈來愈知道「幸福」的可貴。也慢慢了解: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,
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,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,關係並不大。至於,「幸
福,可遇不可求」這種說法,更覺得似是而非了。
幸福,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,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耕耘灌溉,它既不是遇
到的,也不是求來的。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,沒有足夠能量,遇不到也求不到幸
福。幸福,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,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。
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,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,一直相信
「貧賤夫妻百世哀」,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,才能獲得幸福。而一個人或一
個家庭,必須累積多少錢、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?幾年前,當我決定要離開
Microsoft微軟公司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,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
題,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:「我們一家三口,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
元,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。」
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,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及兒子團聚,
全家餐餐有魚有肉可吃,如此簡單而容易獲得幸福。這個答案,對當時的我而言
,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。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,得到「做自己想做的
事」的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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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工作室幾年後,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,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。母親卻意外
腦幹出血導致中風,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。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,是一
次重大的打擊。所幸,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堅持要再站起來,陪伴母親度過生命
的難關。父親扮演「生活看護」的角色,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「造型
師」及「營養師」,我則兼任「司機及雜役」。幸福,不但沒有遠離,反而將全
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。
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,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。但是,過多的錢財,真的沒
有太多用途,它換不回健康,也買不到快樂。
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,基本上都是有錢人,至少以「小康之家」佔大多數
。但是,我們卻不見得能將生活過得十分幸福、快樂。比起東南亞、中國大陸、
甚至更遠的東歐,那些經濟上還有待改善的地方,我們有錢多了,但是,他們可
能過得比我們幸福、快樂。
多年來獨自旅行的經驗,讓我有幸能見識清貧的幸福。泰國鄉間的孩童,騎在大
象身上賽球。中國新疆吐魯番的村民,他們自己種葡萄,喝著世界上最香醇的紅
酒。在東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拉托維亞街道上,我看見一群婦人正在選購琥
珀飾品,價值約新台幣一百元,她們卻像在買百萬名鑽般慎重而興奮。
從他們單純而珍惜的表情,一再印證幸福的種種可能性。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
外,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,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,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,
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。
這些足以創造幸福、維繫快樂的條件,非關財富,但對某些已經被利慾薰心的人
來說,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。畢竟,這是很內省的功夫,必須反求諸己,才能
重新獲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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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,不假外求;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。依賴別人施捨的幸
福,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,只是暫時的假象。
很多人以為:幸福,是來自於愛你的人。其實,這是很危險的想法。如果,你自
己無法掌控幸福,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,放在別人手上,對彼此而言,都是太大
的負擔,也不公平!再說,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,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。
兩個相愛的人,能不能擁有共同的幸福,最先決的條件,是他們各自是不是幸福
的人。唯有自己本身就是幸福的人,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創造幸福。
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,卻可以大方地和別人分享幸福,甚至對別人奉獻幸福
。更奇妙的是,分享與奉獻,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。反而,會因為你
付出愈多幸福,就在付出的同時,獲得愈多幸福。
幸福,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。流出來愈多、被舀走愈多,它愈是
不停湧出。愈動愈有活力;愈給愈快樂。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,它形成一種磁場
。放出的能量愈大,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。可以吸引和你有同樣幸福特質的
人,在適當的時候、適當的地點相遇。
有情的人,一定會相遇。但是,相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有緣人。對於那些自省功
夫不夠、修練程度不深的人來說,生命的能量十分微弱,磁場交會時不免產生混
亂。他們的碰撞,只會有短暫的火花,來不及留下彼此互放的光亮。
若不是幸福的所在,無須強留。我們可以在錯誤中學習,領悟之後,要讓錯誤離
開,或讓自己遠走。糾纏與眷戀,都是混亂,只會浪費能量。
末世男女,常錯把短暫的火花中發生的激情,拿來燃燒通往永恆的愛情引線。奈
何它的燃點不夠、持續力也不足,無法化剎那為永恆。
世間能永恆的,唯有真愛。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,提昇自己生命能量,總有一天
會遇到旗鼓相當的人,耐心地共同培育心中夢想的種子,以幸福的姿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