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贏,所以能愈吵愈親;要贏,於是乎漸行漸遠˙˙
˙男女吵架中,有一種「不贏哲學」。「表達不滿意見,
讓對方理解,這就夠了。」
他說:「這其實是一種另類溝通,至於誰輸誰贏,就
不是主要目的了。」這位任職於傳播界的男子就不諱言地
說他與他的同居女友就常藉著吵架來「提醒」對方:我對
你哪一件事不滿。
有一次,他實在再也看不下去女友的懶散與邋遢,滿
屋子的髒衣服不說,就連浴室、廚房也都像是無人看管的
荒地似的,而這些情形,他已和她complain多次,未見改
善,他於是光火了,一句:「妳手和腳最少也動一動!」
隨即招來女友一句:「我又不是你老婆或你請的菲庸!」
──一場唇舌槍戰於焉展開˙˙˙。
而在雙方情緒HIGH到即將以摔東西「洩憤」之際,他
連忙落跑,躲進PUB小酌消氣,一回家時,女友也不見了。
數日之後,他主動找了女友,低聲下氣解釋一番,二人重
歸於好,之後,「家」裡的情形就改善多了。原來女友也
覺得兩人雖是同居,但她確實也有義務幫忙整理屬於二人
的小屋,更何況他的工作較好,經常晝夜顛倒,實在也難
以兼顧太多的瑣事˙˙˙。
「吵架不贏哲學,其精意重在目的,而非過程。」他
說,有些夫妻或情侶(朋友何嘗不是)明明是很愛對方,平
常黏的像一塊膠,可是一旦稍有齟齬,就無所不用其極地
指責對方,惡言惡語傾囊而出,翻舊帳,挖瘡疤,目的就
是要壓倒對方,要贏。
而後來呢,也許一方贏了,贏了吵架,卻也漸漸輸掉
了對方的愛(或者是友誼)因為一次又一次扯破臉叫陣的
結果是讓彼此「看清了對方的真面目」,以後即使想再親
密,也總覺得有一些裂痕˙˙˙梗在中間,久而久之,愛
就轉淡了、轉薄了。
好男不與女鬥,要鬥,也只是因為「我有話要說」,
他說,所以話說完了,就要適時設法抽身,不要死纏爛打
、殺紅了眼似的,「好像在爛泥巴裡打混仗,何苦啊!」
尤其是男的一方,他認為,男的在吵架之初,就要有
「撤退」的心理準備,免得在太投入(吵架)之後,逞了五
分鐘的英雄,卻可能在隨後的日子裡,又是賠罪,又是道
歉,卑躬屈膝像狗雄似的。」他說。
嘴唇況且都會被自己的牙齒咬到,更何況人是情緒的
動物,吵架乃是在所難免,這時,「不贏」也許就是男人
應該選擇的「哲學」──不贏,所以能愈吵愈親:要贏,
於是乎漸行漸遠˙˙˙˙。